日本核污染水已排海?对世界影响到底有多大?

强烈抗议日本核排污!!
日本2023年8月24日启动福岛第一核电站核污染水排海。

据日本东电公司发布的消息,今天的核污染水排放量预计为200至210吨,每天的排放情况将在次日公布。第一阶段排海将持续17天,合计排放约7800立方米核污染水。

据日本共同社报道,福岛第一核电站的核污染水约有134万吨,保管在厂区内的约1000个储罐中。2023年度将把约3.12万吨核污染水分4次排放。

东电用约1200吨海水稀释首批排放的核污染水,然后输送到大型水槽内。灌入核污染水的大型水槽约7分钟蓄满,水会溢出至旁边的竖井。竖井与海底隧道直接相连,水溢出之时即为排放入海。

根据东电计算,用海水稀释过的核污染水将缓慢流过约1公里的隧道,约1000秒之后抵达大海。

外交部发言人就日本政府启动福岛核污染水排海发表谈话

8月24日,日本政府无视国际社会的强烈质疑和反对,单方面强行启动福岛核事故污染水排海,中方对此表示坚决反对和强烈谴责,已向日方提出严正交涉,要求日方停止这一错误行为。

日本福岛核污染水处置是重大的核安全问题,具有跨国界影响,绝不是日本一家的私事。自人类和平利用核能以来,人为向海洋排放核事故污染水没有先例,也没有公认的处置标准。12年前发生的福岛核事故已经造成严重灾难,向海洋释放了大量的放射性物质。日方不应出于一己之私利,给当地民众乃至世界人民造成二次伤害。

日本政府没有证明排海决定的正当合法性,没有证明核污染水净化装置的长期可靠性,没有证明核污染水数据的真实准确性,没有证明排海对海洋环境和人类健康安全无害,没有证明监测方案的完善性和有效性,也没有同利益攸关方充分协商。海洋是全人类的共同财产,强行启动向海洋排放福岛核污染水,属无视国际公共利益的极端自私和不负责任之举。日方所作所为是将风险转嫁给全世界,将伤痛延续给人类的子孙后代,成为生态环境破坏者和全球海洋污染者,侵犯各国人民健康权、发展权和环境权,违背自身道义责任和国际法义务。日方将核污染水一排了之,同时也将自己置于国际被告席,必将长期受到国际社会谴责。

中国政府一贯坚持人民至上,将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维护食品安全和中国人民的身体健康。

蓄谋已久 何谈诚信——

起底日本核污染水排海决策前后

按照日本政府的决定,福岛核污染水于8月24日开始排入海洋。这一排污进程将持续数十年。

追溯日本核污染水排海决策全过程,可以清晰看到,排污入海是其蓄谋已久的“既定方针”,是不折不扣的违反国际法之举,是极端自私、不负责任的国家行为,其结果是将福岛核事故处理成本转嫁给全世界。

8月22日,日本民众在东京首相官邸前紧急集会,抗议政府无视民意启动核污染水排海。新华社记者冯武勇摄

核污染水排海蓄谋已久

福岛第一核电站自2011年3月发生严重事故以来,因用水冷却熔毁堆芯以及雨水和地下水等流过,每天产生大量高浓度核污染水。2011年4月,核电站运营方东京电力公司故意将核污染水排入大海,引发社会高度关注和担忧。同年12月,东电表示已制定一份“低浓度污染水”排海计划。

2013年3月,东电处理核污染水的关键设施“多核素处理系统”(ALPS)投入试运行,但此后不断出现问题:频繁漏水,2018年被曝经过处理后的水中锶等放射性物质仍超标,2021年被发现用于吸附放射性物质的排气口滤网近半数损坏……

自从ALPS投入运行后,日方就把经过处理的核污染水称为“处理水”。事实上,目前福岛第一核电站储水罐里的134万多立方米核污染水中,133万多立方米已经过ALPS处理,但达到东电定义的“处理水”标准的只占约三成,未达标的所谓“处理过程水”占比约七成。另有近9000立方米核污染水尚未经过ALPS处理。

而这些“处理水”的最终去向又该如何解决?

早在2013年12月,日本核能主管部门经济产业省就设立工作小组就“处理水”排放问题进行技术探讨。2016年6月,该工作小组发布报告称,经过对海洋排放、地下掩埋(加入水泥等固化后埋入地下)、地层注入(用管道注入地层深处)、蒸汽释放(气化为水蒸汽排入大气)、氢气释放(电解为氢气排入大气)等5种方法的评估,将“处理水”稀释后排海是“成本最低”的方法。

这份报告为后来的排海方案定了调,但公布后遭到日本农林渔业等团体的强烈反对。连时任日本复兴担当大臣吉野正芳都表示,反对将核污染水处理后排海。

然而,东电和经产省显然已将排海方案视为“既定方针”。2017年7月,经产省在福岛市举行“废炉与污染水对策当地协调会议”,摆出要与当地协商的姿态。但时任东电会长川村隆在会前对媒体声称东电已就排海“做出判断”,引发社会广泛不满。

为说服公众,日本政府成立了一个有相关领域专家参加的委员会。2018年8月,该委员会在福岛和东京举行听证会,名义上是听取民众意见,但实际上是要为排海方案背书。听证会上,日本原子能规制委员会时任委员长更田丰志有关“排海是唯一可行选项”的说法遭到各方质疑。比如,针对东电提出的污染水储存能力和空地不足问题,有意见指出,可以考虑使用10万吨级的大型石油储存罐,空地则可利用已确定废炉的福岛第二核电站。针对核污染水处理的技术难度问题,有意见提到,可以采用1979年美国三里岛核事故曾经用过的水蒸气排放方式。还有意见指出,ALPS无法去除的放射性元素氚的分离技术正在研究中,应在该技术成熟并应用后再排放。

然而,2020年2月,上述委员会发表报告称,地层注入、地下掩埋、氢气释放等方式“问题很多”,有过先例的排海和蒸汽释放才是“现实选项”,同时强调排海比蒸汽释放有“诸多好处”。

2021年4月,日本政府无视国内外反对意见,单方面宣布将在2023年实施核污染水排海。此后,排海准备工作开始紧锣密鼓地推进:2021年12月,东电向原子能规制委员会提交处理水排海设备施工计划;2022年7月,原子能规制委员会批准该计划;今年1月13日,日本政府确认将于“春夏之际”实施排海;6月26日,东电宣布排海设备建造完成;7月7日,原子能规制委员会将排海设施验收“合格证”交付东电。

8月22日,日本民众在东京首相官邸前紧急集会,抗议政府无视民意启动核污染水排海。

自导自演“权威认证”

今年7月4日,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总干事格罗西访问日本,将福岛核污染水处置综合评估报告呈交日本首相岸田文雄。报告认为日本排海方案总体上“符合国际安全标准”,日方因此宣称方案安全性已获“权威认证”。

然而,围绕这份报告的公正性和科学性,存在诸多疑问。

首先,日方是先做出排海决定,再委托IAEA作安全评估,目的显然不是要找到科学合理的解决方案,而是利用该机构为排海计划背书。

报告内容显示,日本政府2021年4月宣布排海决定后,于同年7月与IAEA签署委托“评估ALPS处理水安全性”的“授权协议”。评估对象仅限于排海方案,不涉及其他方案。这意味着评估结论无法证明排海方案就是最安全可靠的方案。

其次,日方在正式授权IAEA评估前,早就围绕“认证牌”开始了相关布局。

2013年4月,即ALPS投入试运行后不久,日本政府便邀请IAEA考察团前往福岛。考察团一个月后发布报告,建议日本着手研究排放问题。当时的IAEA总干事是日本人天野之弥。在格罗西2019年12月接替病故的天野之弥出任IAEA总干事后,日本继续对IAEA做工作。2021年3月,时任日本经产大臣梶山弘志与格罗西会谈,请求IAEA在消除核污染水排放问题给日本造成的“名誉损害”方面为日方提供支持。同年4月14日,即日本政府宣布排海决定的第二天,梶山弘志再次与格罗西会谈,请求IAEA在环境监测和向国际社会解释方面给予支持。

《东京新闻》报道指出,日本政府过去向IAEA支付了巨额分摊费用和其他款项,日本政府多个部门向IAEA派遣了人员,这些因素不可避免会对IAEA在评估日本核污染水排放计划的安全性时产生影响。

韩国最大在野党共同民主党议员7月9日在会见格罗西时指出,IAEA没有遵循中立和客观原则,自始至终迎合日本的核污染水排海立场,不顾及该做法对周边国家的影响而仓促得出结论,令人非常遗憾。

再次,IAEA评估报告在开头部分便强调,报告中的见解并不必然反映IAEA成员国的看法,报告不是对日本排海方案的推荐和背书,IAEA及其成员国不对报告引发的任何后果承担责任。这一免责声明清楚表明,该报告不能代表国际社会的意见,也无法证明日方排海方案的正当性与合法性。

参加IAEA对福岛“ALPS处理水”排海问题评估技术工作组的中国专家——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刘森林研究员向媒体表示,IAEA秘书处曾就评估报告草案征求技术工作组专家意见,但留给专家的时间窗口非常有限,而且专家意见仅供参考,是否采纳由IAEA秘书处决定。IAEA秘书处收到反馈意见后,也未与各方专家就报告修改及意见采纳情况进行讨论协商,就仓促发布该报告。

中国常驻维也纳联合国和其他国际组织代表、常驻国际原子能机构代表李松指出,机构报告对日方排海方案安全性的结论是片面的,缺乏说服力和公信力。机构因授权所限,没有评估日方净化装置的长期有效性,没有确证核污染水数据的真实准确性,也无法确保国际社会及时掌握超标排放的情况,更难以预估放射性核素长期累积和富集给海洋生态环境、食品安全以及公众健康造成的影响。“不能确认数据准确、设备可靠、监管有效,也就无从得出在长达30年的时间内向海洋排放超过130万吨核污染水是安全的这一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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