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亞裔律師竊顧客逾180萬元賠償款 最高囚4年半


紐約亞裔律師竊顧客逾180萬元賠償款 最高囚4年半
崔永翰認四級重竊的罪名,將面臨最高達四年半的刑期。(記者牟蘭/攝影)

曾在紐約法拉盛執業、已被吊銷律師執照的崔永翰(Yohan Choi,音譯),在過去五年內因涉嫌盜取逾50名顧客逾180萬元人身傷害賠償款,日前皇后區檢方控其二級重竊與41項三級重竊等罪,他於1日認四級重竊罪,定於4月6日接受量刑,將面臨最高達四年半的刑期。

根據法庭文件,報住在貝賽的47歲崔永翰,從2015年8月到2020年8月期間,在大通銀行、Capital One銀行與匯豐銀行(HSBC)存入數十筆匯款,經調查,這些匯款均屬於其客人的賠償款。

皇后區檢方在日前的調查中稱,崔永翰涉嫌詐騙逾40名顧客60多萬元的人身傷害賠償款,以一項二級重竊、41項三級重竊、以及在律師執照吊銷情況下執業罪向他提出控罪;但檢方在深入調查中發現,受害人達逾50名,受害金額已超過180萬元,且被告在律師執照已被吊銷情況下,仍繼續執業。

被告崔永翰1日上庭時與檢方達成認罪協議,認四級重竊的罪名,並在庭上簽署28份判決供詞,同意償還騙取客人逾180萬元的賠償款;法官瓜里諾(Eugene Guarino)將他的量刑定於4月6日,他將面臨一年零六個月到四年零六個月的刑期。

根據檢控書,崔永翰在2016年11月代表一名當事人獲得5萬2500元的人身傷害保險賠償,其中受害人最終可得到3萬5000元的賠償,但受害者稱,她從未收到任何賠款。

另一名受害人稱,崔永翰在2018年5月代表她獲得7萬5000元的賠款,扣除律師費與其他費用後,她可獲得5萬250元,但她也未收到任何賠款;另一名男性受害人稱,他曾在2020年5月委託崔永翰索取4萬5000元人身傷害的賠款,這名男子也沒有收到任何賠款。

對此,皇后區地區檢察官凱茲(Melinda Katz)表示,被告成為一名律師前,曾宣誓遵守法律,但可惜的是,他的貪婪吞噬了自己的職業道德;在2015年到2020年期間,他以詐欺的手段,非法獲得了顧客超過180萬元的賠償款,「被告已經認罪,他將面臨法律的懲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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