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拒絕洛市警察要求臨時限制市府強制接種疫苗令


法官拒絕洛市警察要求臨時限制市府強制接種疫苗令
洛市警局13名警察向聯邦法院申請臨時禁止令,阻止市府強制員工接種疫苗,但被拒絕。(本報資料圖)

洛杉磯市警察局(LAPD)13名警員向聯邦法院申請「臨時限制令」(Temporary restraining order,TRO),阻止洛杉磯市府強制員工接種新冠( COVID-19)疫苗;但該項申請被聯邦法官拒絕,不過法院將於 11 月22 日舉行聽證會討論該項訴訟案。

在一份長達六頁的裁決書中,洛杉磯聯邦地區法官克勞斯納(R. Gary Klausner)表示,警局雇員未能證明洛杉磯市府強制令將對請求豁免的員工造成任何實際傷害。他在裁決書寫到,法律將說服責任放在原告身上,在這個案例中的警員,應表明如果沒有干預,就會造成迫在眉睫的、無法彌補的傷害。但是,「僅僅顯示傷害的可能性,不足以證明頒布臨時限制令的特殊補救措施是合理的。」

洛杉磯市檢察長富爾 (Mike Feuer)支持法院裁決,他相信洛市將在對員工強制接種疫苗的法律挑戰中獲勝。他說,「美國最高法院和全國各地法院都支持政府對疫苗接種要求,政府這樣做是為了顧全大局。現在更大的利益迫使政府這樣做了。」

原告律師丹沃特金斯(Dan Watkins)則說,這些警員在申請臨時限制令時表示,他們反對市府僅使用在線表格收集員工的醫療和宗教豁免申請,認為洛市府向尋求宗教豁免的員工索取過多信息,並且要求法院阻止該市限制允許的醫療豁免。

今年9月11日,在洛市府開始確定雇員接種疫苗的計劃後,13名警員向洛杉磯聯邦法院提起集體訴訟,指控該強制令違反員工隱私權和正當程序的憲法權利。訴訟還說,數據表明,與疫苗產生的免疫力相比,自然獲得的免疫力可能對冠狀病毒及其變體提供更大的保護。

洛市議會批准了市府裁減未接種疫苗的市府員工計劃。根據該計劃,在12月18日之前未遵守要求的市府雇員將面臨「糾正措施」(corrective action)。在此之前,未接種疫苗的員工必須每週接受兩次冠狀病毒檢測,每次檢測費用 65元,檢測費用從他們的工資中扣除。

所謂臨時限制令 (TRO) 是法官在審判前簽發的法律文件,可在特定時間範圍內強制或阻止某項行動,直到可以就初步禁令舉行法庭聽證會為止。

疫苗 洛杉磯 檢測

上一則

加州新冠疫情緩升 天寒、節日群聚…今冬嚴防暴衝

下一則

富豪以1.77億買洛縣豪宅 創加州最高房價紀錄

[图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福步网络删除]

[国外服务器租用平台的图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