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長期症狀患者 申請聯邦殘障補助面臨困難


新冠長期症狀患者 申請聯邦殘障補助面臨困難
紐約時報報導,某些新冠長期症狀患者申請聯邦殘障補助時遭遇層層困難。圖為一名護士在照顧新冠患者。(美聯社)

今年7月,在白宮慶祝「美國殘障人士法」( Americans with Disabilities Act,ADA)立法的一場活動中,拜登總統承諾因感染新冠病毒而後遺症纏身的新冠長期症狀(long COVID)患者,將依法獲得保護並取得資源。紐約時報報導,某些新冠長期症狀患者申請聯邦殘障補助時,卻遭遇層層困難。

報導指出,31歲婦人塔維拉斯(Josie Cabrera Taveras)2020年4月感染新冠病毒之後,經常一天昏睡15小時,上超市買菜喘不過氣,動不動就意識不清,無法回到原本擔任保母的工作崗位。但她申請殘障補助時,卻因為無法證明病情而被打回票。

塔維拉斯接受過兩次腦部核磁共振成像(MRI)檢查、多次超音波檢查、數十次肺部X光,以及一次胃鏡、一次大腸鏡與多次電腦斷層掃描,所有結果皆為「正常」。她說:「醫師們都無法解釋我為什麼會出現這些狀況。」

報導指出,由於缺乏直接醫療診斷證據,塔維拉斯兩度申請殘障補助都吃閉門羹,西奈山醫院(Mount Sinai Hospital)醫院曾為她開立診斷證明書,說明她「每天都受到染疫後遺症折磨且無法工作,還是沒能讓她獲得殘障補助。

美國康復醫學會(American Academy of Physical Medicine and Rehabilitation)估計,患有新冠長期症狀的美國民眾,人數約在300萬人至1000萬人之間。

紐約時報指出,許多新冠長期症狀患者申請聯邦殘障補助津貼時,由於無法出示病毒檢測陽性報告,各種身體檢查或掃瞄結果也都顯示正常,導致申請未能通過。

社會安全局(Social Security Administration,SSA)發言人提葛曼(Nicole Tiggemann)說,自從2020年12月以來,社會安全局已經審查通過1萬6000名民眾以感染新冠病毒為由的殘障補助申請。

不過,提葛曼並未說明有多少申請者列舉新冠長期症狀為病因,但後來申請案並未通過。紐約時報報導,由於申請作業可能耗時5個月以上,某些冠長期症狀患者的申請案可能還在審查中。提葛曼說:「處理積案問題一直是我們的優先要務之一。」

紐約時報報導,拜登曾提議為社會安全局2022年會計年度預算增加13億元,但提議包括在國會目前正在磋商的法案當中,法案是否通過仍是未知數。

目前全美約有810萬名殘障勞工及140萬名眷屬領取聯邦殘障補助,平均每月領取金額為1280元。社會安全局以醫療診斷報告及病歷紀錄做為殘障補助申請案的審查依據,在2009年至2018年間,社會安全局收到的殘障補助申請案當中,約有66%遭到駁回。

紐約時報 美國 拜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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