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後遺症纏身 申請聯邦殘障補助卻困難重重


今年7月,在白宮慶祝「美國殘障人士法」( Americans with Disabilities Act,ADA)立法的活動中,拜登總統承諾因感染新冠病毒而後遺症纏身的新冠長期症狀(long COVID)患者,將依法獲得保護並取得資源;紐約時報報導,但某些新冠長期症狀患者申請聯邦殘障補助時,卻遭遇層層困難。

報導指出,31歲婦人塔維拉斯(Josie Cabrera Taveras)2020年4月感染新冠病毒後,經常一天昏睡15小時,上超市買菜喘不過氣,動不動就意識不清,無法繼續保母的工作;但她申請殘障補助時,卻因為無法證明病情而被打回票。

塔維拉斯接受過兩次腦部核磁共振成像(MRI)檢查、多次超音波檢查、數十次肺部X光,以及一次胃鏡、一次大腸鏡與多次電腦斷層掃描,所有結果皆為「正常」;她說:「醫師們都無法解釋我為什麼會出現這些狀況。」

報導指出,由於缺乏直接醫療診斷證據,塔維拉斯兩度申請殘障補助都吃閉門羹,西奈山醫院(Mount Sinai Hospital)曾為她開立診斷證明書,說明她「每天都受到染疫後遺症折磨且無法工作」,還是沒能讓她獲得殘障補助。

美國康復醫學會(American Academy of Physical Medicine and Rehabilitation)估計,約300萬至1000萬美國人患有新冠長期症狀。

紐約時報指出,許多新冠長期症狀患者申請聯邦殘障補助津貼時,由於無法出示病毒檢測陽性報告,各種身體檢查或掃瞄結果也都顯示正常,導致申請未能通過。

社會安全局(Social Security Administration,SSA)發言人提葛曼(Nicole Tiggemann)說,自從2020年12月以來,社會安全局已經審查通過1萬6000名民眾以感染新冠病毒為由的殘障補助申請。

不過,提葛曼並未說明有多少申請案未通過;紐約時報報導,由於申請作業可能耗時五個月以上,某些冠長期症狀患者的申請案可能還在審查中。

目前全美約有810萬名殘障勞工及140萬名眷屬領取聯邦殘障補助,平均每月領取金額為1280元;社安局以醫療診斷報告及病歷紀錄做為殘障補助申請案的審查依據,2009年至2018年間,社會安全局收到的殘障補助申請案中,約有66%遭駁回。

紐約時報 美國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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