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挺川 保守派大法官湯瑪斯不迴避國會暴動案惹議


妻挺川 保守派大法官湯瑪斯不迴避國會暴動案惹議
保守派大法官湯瑪斯的妻子吉妮‧湯瑪斯,經常參與保守派政治活動。圖為兩人2019年9月出席白宮國宴。(路透)

最高法院大法官自行決定是否利益衝突的「法庭迴避規則」,因前總統川普要求阻止眾院1月6日國會暴亂調查委員會獲得白宮紀錄一案,再次受到強烈質疑;引發批評者不滿、要求最高法院應有更嚴格法庭迴避規則的導火線,源於八位大法官中,唯一同意川普上述要求的保守派大法官湯瑪斯(Clarence Thomas)。

華盛頓郵報報導,73歲的湯瑪斯已擔任大法官30年,他有個直言不諱出名的保守派妻子吉妮‧湯瑪斯(Ginni Thomas);吉妮去年12月簽署公開信抨擊眾院調查國會暴亂乃「公然的黨派政治迫害」;一個月後,湯瑪斯未自請迴避,在今年初仍參與審理川普阻止眾院調查委員會取得白宮紀錄案,成為唯一同意川普請求的大法官。

批評者憤怒指出,這次投票再次說明,大法官自行決定是否存在利益衝突,是最高法院規則的巨大漏洞。

華府無黨派倡導組織Fix the Court執行總監羅斯(Gabe Roth)指出,最高法院是「世界上最有權力卻最不負責任的機構」,「湯瑪斯應迴避1月6日國會暴亂案。」

最高法院要求法官「在任何可能對其公正性提出合理質疑的程序中,取消自己的資格」,但並未明列執行該規則的程序。

根據羅斯研究,湯瑪斯過去28年自請迴避32次,多數是法院從未批准的請願案,但從未因涉及與妻子激進表態的衝突,而退出案件。

吉妮為國會共和黨人工作,負責激勵右翼網路組織,嚴厲批評民主黨人;她與川普政府密切合作,也曾因讚揚1月6日在國會大廈前方聚集的人群而備受抨擊。

曾在白宮委員會任職的喬治城大學法學教授佛雷德里克森(Caroline Fredrickson)說,理論上湯瑪斯應在發生衝突時自行迴避,但欠缺可約束的執行機制,「這是榮譽制,取決於他們自己的評斷。」

但也有學者表示,湯瑪斯沒有理由在1月6日國會暴亂相關案件中迴避。

 「取消高等法院資格:最高法院迴避和憲法」(Disqualifying the High Court: Supreme Court Recusal and the Constitution)一書作者維雷利三世(Louis J. Virelli III)表示,僅憑配偶的意識形態立場,並不是法官迴避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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