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州新法「禁監獄關押ICE拘留移民」需轉外州或釋放


伊州新法「禁監獄關押ICE拘留移民」需轉外州或釋放
伊州州長2日簽署四項與強化保護移民相關的法案。(州長辦公室)

伊利諾州州長普立茲克2日簽署四項與保護移民有關的法案(HB 121、SB 667、SB 1596、SB 2665),其中包括禁止州與地方政府與聯邦移民執法局(ICE)簽訂拘留移民合約,這項措施禁止伊州監獄繼續與聯邦合作拘留等待法院聽證移民,此舉也幾乎等於終止了聯邦機構在伊州拘留移民的權力。

SB 667法案主要強化伊州現有的「信任法案」(Illinois TRUST Act)及「擴大移民社區聲音法」(Voices of Immigration Communities Empowering Survivors Act),內容除了禁止地方政府與聯邦簽訂合約拘留移民外,還包含:明白列出執法人員可以採取與不能採取的行動;禁止執法者或官員詢問拘留者的公民身分或移民身分;除非有聯邦刑事搜查令或聯邦法律的其他要求,否則限制地方政府執行執行查問移民身分的歧視作法;要求州與地方執法機構,就美國國土安全部的要求提交年度報告;授權伊州檢察長針對違反信任法案行為進行調查。

目前伊州的肯卡其郡(Kankakee County)、普拉斯基郡(Pulaski County)、麥克亨利郡(McHenry County)等地的私人監獄,均與聯邦有拘留移民的合作契約,ICE數據指出,這幾處監獄約關押了260位移民。

在全國範圍內,大多數遭拘留的移民,都關押在私人設施中,聯邦僅擁有及經營少數的拘留新,而伊州境內也沒有任何隸屬於聯邦的移民監獄。

近年來,包括加州、華盛頓州等州、城市,已經陸續撤銷了地方拘留移民的協議,另方面由於聯邦移民改革缺乏進度,各州也加大了取締私人監獄拘留移民的力度。

根據伊州新簽署的法令, 除非有法律挑戰或其他例外情況,否則ICE必須將目前關押在伊州的移民,轉移到其他州拘留,否則必須直接釋放。

地方政府對於普立茲克的新法不以為然,麥克亨利郡郡長比勒(Michael Buehler)說,該郡與ICE的合作協議,每年可為地方帶來1000萬元的收入,對於整年預算只有兩億的麥郡而言「是一大筆錢」,一旦此合約消失,將影響數十個工作崗位,也會帶來負面經濟效應。

普立茲克在簽署儀式上說,每個家庭、每個孩子、每個人都應該在他們稱為「家」的地方感到安全。

其他2日簽署的法案,HB 121將擴大對於夢想生DACA的保護;SB 1596則修改了2012年版本的「刑法」,將基於對移民身分的仇恨犯罪增列其中;SB 2665要求成立伊州移民影響特別工作組,研究州政策與項目如何影響移民。

四項與移民有關的法案,除SB 1596於明年1月1日起執行外,其他三項都立即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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